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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陸音樂人李春波發文控訴方大同新歌《小方》抄襲自己成名作《小芳》,兩曲副歌雷同,強調自始至終均未授權,昨日方大同所屬的華納音樂版權香港 有限公司透過代表律師發表聲明表示,曾與斗室(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合約,還獲得《小芳》的曲詞著作權在全世界的管理權,故方大同改編《小芳》歌曲 中的四句副歌曲詞是合法。

 

▲方大同對於李春波的指控非常詫異。(圖/金牌大風)

「民謠教父」李春波4日突在微博發表一封「寫給版權總局的一封公開信」,文中提出四大侵權事件,其中一點便是指控方大同【危險世界】中的《小方》副 歌抄襲他的成名作《小芳》,痛批方大同還在節目表示李春波已授權。對此唱片公司聲明稿表示,「第一時間就透過正式管道獲取該歌曲的版權授權,並在歌曲創作 過程中都有透過管道與李老師聯絡,也得到友善的回應。」在得到認可以及授權後,方大同才會多次於微博及宣傳行程中感謝李春波,對於李春波的指控也讓方大同 非常詫異,顯然雙方有誤解。

▲對於捲入方大同抄襲風波,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聲明函。(圖/金牌大風)

目前方大同其詞曲版權管理公司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希望可以儘快聯絡到李春波,積極妥善的把事情原委弄清楚,盼得到圓滿的處理。而針對此事後續所有關於授權,以及法務相關的問題,將由華納音樂版權香港有限公司全權處理。

 

引自 :  方大同捲抄襲風波 華納:合法改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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