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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令人心酸的清朝皇宮選秀場面

現代的選美,各式各樣,名稱不一,可謂五光十色。殊不知中國古代也有不同的選美活動。有檔案記錄的,就算清代的選秀女活動了。

秀女也就是美女。何謂美女,各個時期有不同的看法。各個階級也有不同的標準。既有唐肥燕瘦之美,也有“三寸金蓮”之美,更有柔弱哀憐之美。而清朝宮廷選美,即所謂秀女,首先必須是血統純潔的官員的女子,以保持滿洲貴族的尊嚴和特權。在保證血緣和社會地位高尚的情況下,才講女子的美貌與素質。挑選秀女,是為皇帝做妃嬪或為親王、王子指婚,所以必須體形健美、品行端正。因此要經過層層挑選,保證無誤。凡屆挑選秀女之期,由戶部行文各旗都統,將應閱女子年歲等,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及族長,逐一具結呈報都統,然後匯咨戶部,戶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選看秀女後,戶部馬上再行文各旗都統,各旗造具秀女清冊。

由參領、佐領、驍騎校、領催、族長及本人父母或親伯叔父母兄弟之妻,親自帶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門,依次排列,由戶部交內監引閱。這算是第一次挑選。凡經太監挑選被記名的,須再行選閱。這是第二次挑選,凡不記名者,聽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員女子,因有事故,不及與選者,下次補送選閱。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統、參領、佐領及及本人父母族長,都要分別議處。被選秀女的年齡,必須是13歲至17歲的未婚女子。經太監兩歇挑選後,最後報皇帝選定,或被納為妃嬪或指婚給親王、王子為妻。慈禧太后就是以秀女的身份進宮,被咸豐帝選中封為貴人,由於得到皇帝寵愛,隨後晉陞為嬪,再升為妃。咸豐帝熱河宴駕之後,被封為西太后,與東太后慈安共同垂簾聽政,扶助其子載淳(同治)當皇帝。這個善於玩弄權術的慈禧西太后,掌握中國的大權達47年之久。這裡我要向讀者交待皇帝老婆,第一位的是皇后,只許一個,主持內宮事務。第二位是妃,其中皇貴妃為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第三位是嬪六人。皇后居中宮,妃嬪居東西十二宮。第四位是貴人,第五位是常在,第六位是答應,這就不限數額,只看皇帝的精力與喜愛了。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皇帝選美,三年一次,也太長了一點,還有一年一次選秀女活動,算是選美的一個補充形式。這一年一次選秀女,主要為挑選宮女,以服侍內宮各位后妃。它挑選的範圍是內務府所屬三旗一般人家的女子,內務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時由皇帝自領的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內務府三旗所有年滿13歲的女子,都要經過挑選,凡選定的,大部分到宮中做宮女。在做宮女期間,如果被皇帝看中,還可升為妃嬪。如果皇上看不上,須要服役至25歲,然後才能放出宮,可以婚嫁。被選入宮的秀女,少數被選為妃嬪,那就身價百倍了。但是除個別得到皇帝寵幸,其他也多是久居冷宮,守活寡過日子。多數未被選為妃嬪的秀女,那就是唯恭唯謹待侯后妃等各主人手下,稍不如意,便鞭打責罰,甚至被逼致死的,其悲慘的一生,也是值得憐憫的。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在紫禁城內的隆宗門外,坐落一組以慈寧宮為主體的建築群。有人把它稱做紫禁城中的寡婦院。因為這裡原主人便是先皇的後、嬪、妃們。她們當中主要是通過選秀女而入宮的。明清兩代皇帝雖不象唐代“後宮佳麗三千”,但人數並不算少。皇后、皇貴妃、嬪、妃、貴人、常在、答應等,她們都住在乾清宮兩側的東西六宮。一旦皇帝駕崩,按祖制她們都要搬到慈寧宮居住。這裡的生活可以說是與歡笑無緣,只有在“紅顏暗老白髮新”的清寡單調的生活中了此一生。慈寧宮偶爾也有歡樂,如給皇太后上徽號,冊立后妃以及元旦、冬至、皇太后萬壽節等都要在這裡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只有這時清王朝的遺孀們濟濟一堂,飲酒作樂。但這樣的活動畢竟一年只有幾天,到了清朝末年,隨著清王朝的衰落,這幾天的活動也被迫停止了。有的只是白天接著黑夜,花開花落,年復一年,毫無生機的生活。慈寧宮建築群中的佛堂很多,這些太后、太嬪、太妃們在百無聊賴的守寡期間,焚香禮佛,試圖從那虛無縹緲的佛界中尋求精神安慰和寄託。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歷代皇帝都有自己的后妃來源,清代皇帝與歷代不同,它創立了具有自己特點的“選秀女制度”。

如果按照愛新覺羅·溥傑的夫人嵯峨浩的《食在宮廷》中的說法,選秀女之事從順治二年起“直到康熙帝之後,這種事一次也沒有發生”。事實並非如此。

順治皇帝六歲登基,十四歲舉行大婚,二十三歲死去,在位十七年。前七年由多爾衰攝政,那時順治才十來歲,自然不會有選秀女這事,多爾衰雖然專橫,卻從未選過秀女。順治七年(西元一六五○年),多爾衰病死。翌年順治帝親政,同年舉行大婚禮,冊立枚爾沁蒙古舊禮克圖親王吳克善之女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但順治十年八月,即以皇后乃“睿王于朕幼衝時,因親定婚未經選擇”“與朕意志不協,宮閫參商”為由,下令將其降為靜妃,改居側宮。

順治十年十月,他下令“選立皇后,作范中官,敬稽典禮。應于在內滿州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選擇”。這次選秀女,從上諭頒布後,直到第二年五月,才擇定科爾沁蒙古鎮公綽爾濟之女,廢後靜妃的值女博爾濟吉特氏為皇后,並於同年六月舉行了大婚禮。

選秀女地點

儘管順治在前述上諭中沒有使用“選秀女”這一詞,但為解決皇帝配偶,而在滿蒙官民女子中大規模閱選的作法,與後來的所謂“選秀女”活動是完全一致的。實為清代皇帝第一次選秀女。

形成定制以後,即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內部選一次秀女。其目的正像清人吳振或指出的“或備內廷主位,成為皇子皇孫栓婚,或為親郡王及親郡王之子指婚”。即是說,不僅皇帝的后妃要從旗籍女子中挑選,被選中的八旗秀女,有的可能要配給皇帝的近支宗親。

選擇作為后妃的秀女有嚴密的定制。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眩凡年齡在十三至十六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須參加閱眩嘉慶六年(西元一八○一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不能例外。秀女年滿十三歲稱“及歲”,超過十六歲稱“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再參加挑眩如因故未能閱選者,則必須參加下屆閱選,否則雖至二十余歲亦不能出嫁,違者將受懲處。凡應選的旗女,在未閱前私自與他人結婚者,也將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即使的確殘疾不堪備選者,亦須各旗層層具結,呈報本旗都統,然後由都統咨行戶部上奏皇帝,才能免眩乾隆六年時,兩廣總督瑪爾泰的女兒恒志,年已過十七歲,但從未入選秀女,瑪爾泰為此曾專摺奏請為女完婚,結果遭到皇帝的斥責。

選中記名的秀女,在記名期內(一般為五年)不許私相聘嫁,違者上至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旗長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處分。選中留牌子的秀女久不復選,而記名期已過,那麼,這樣的女子只得終身不嫁了。

選秀女由戶部主辦。屆時,由戶部行文八旗各都統衙門、直隸各省駐防八旗及外任旗員,將適齡備選女子呈報備案。每屆入選日期,均由戶部奏準,然後通知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眩引看之日,秀女們都在神武門下車,按順序排列,由太監引入順貞門,讓帝後們選看。選看地點各朝不盡相同。同治年間慈安和慈福兩位皇太后曾在“靜恰軒”選看秀女。而光緒皇帝的后妃則是在西宮體元殿選看的。

《養吉齊叢錄》曾記有嘉慶、道光年間選秀女的經過情況:挑選八旗秀女時,每日選兩旗,以人數多寡勻配,不序旗分也。挑選之前一日,該旗參領、領催等先排車,如挑正黃、鑲黃兩旗,則正黃之滿、蒙、漢分三處,每一處按年歲冊分先後排定,然後車始行。首先是正黃之滿州,繼而蒙古、漢軍。接著是鑲黃之滿、蒙、漢,貫魚銜尾而進。車樹雙燈,各有標識。日夕發軔,夜分入後門至神武門外,候門啟,依次下車而入。其車即由神武門夾道出東華門,由崇文門大街直至北街市,還繞入後門而至神武門,計時已在次日巳午之間。選畢者,復依次登車而出,各歸其家。雖千百輛車,而井然有序,俗謂之排車……應選女子入神武門至順貞門外恭候,有戶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時太監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當意者留名牌,謂之留牌子,定期復看,復看而不留者,謂之格牌子。其牌子書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滿州人(蒙古、漢軍,則書蒙古、漢軍)。入選秀女,凡獲得皇帝封號者,至死不得出宮另嫁。被選定為皇后的秀女,還必須通過大婚禮,則大清門、午門入宮,至坤寧宮完婚。

引自 : 清朝皇宮選秀 場面: 令人心酸的清朝皇宮選秀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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