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廣州亞運中華女子跆拳道女選手楊淑君失格案要訴諸國際仲裁,法律疑義需先釐清,國際運動仲裁庭(CAS)表示,世界跆拳道聯盟(WTF)似乎不承 認CAS對類似楊淑君案的管轄權(Jurisdiction)。

本月17日,楊淑君在比賽場中遭取消資格,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與相關單位決定將從運動仲裁與國際刑事訴訟兩線並行,幫楊淑君討 回公道。位於瑞士洛桑的國際運動仲裁庭今天(26日)首度發表評論,秘書長瑞伯(Matthieu Reeb)在答覆中央社詢問時表示,到目前止,並未收到任何關於楊淑君案的申訴。

瑞伯指出,「就我們理解,世跆盟似乎不承認CAS對任何類似案件的管轄權」;換言之,世跆盟有可能拒絕訴諸CAS仲裁機制。但瑞伯強調,假如所有 與本爭端有關的各方,以書面方式同意將全案提交CAS,就可建立CAS的管轄權。

體委會副主委陳士魁表示,楊淑君事件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運動仲裁,這個部份,由於中華奧會已向亞奧會提出申訴,因此等於已經開始進 行;等到亞奧會的仲裁及亞跆盟、世跆盟的報告出爐後,再考慮是否要向國際運動仲裁庭提起仲裁。

另一個層次則是國際刑事訴訟,陳士魁說,是否要在廣州提起涉嫌誹謗、恢復名譽或損害賠償的刑事訴訟,須釐清訴訟主體、標的、管轄權等相關問題,再 交由律師決定;但透過國際刑事訴訟,也可以帶給亞跆盟與世跆盟壓力。

中央社指出,根據CAS規範,申訴案件必須在有關運動組織內部補救措施用罄後才可提出,仲裁小組在收到所有檔案文件後3個月內宣布結果。
引自 : 今日新聞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